十二、創作、靈感、成果

十二、創作、靈感、成果

朱鈞學的是建築,美國普林斯頓建築研究所畢業後,順理成章的走上建築這行業,他當建築師,總是聲稱那是為了謀生,他在美國待了29年,又曾在台北最大的建築師事務所工作,老實講,這並不是他最想做的事;他也涉足教學領域,他關心學生,他尤其關心成大的學生,但他又不全然認同教學體制。不論是前者的建築或是後者的教學,這二者在現階段都不是他真正想要探索的他探索的目標,必須是跟著心靈的聲音往前尋覓。
那年離開台灣,在偶然的機會下來到峇里島的烏布,他便決定留在那兒。坦白說,並不是這個東南亞小地方比台灣更好,或是比美國更優,而是在那兒,他的心靈有機會沉澱下來,就當他的內在從喧嘩中退到沉寂時,他的視野變寬廣了,他驚訝的發現,在這個小地方,和他熟悉的過往,竟也有相似之處。
他看清了好些事情,峇里島的綠,為他的僕僕腳蹤,保留了一片的盎然,即使一顆低垂的熱帶芭蕉,亦能散發出無比的魅力;峇里島的靜,勾引了他最深處的呼喚在這個外界視為貧脊的城鎮,它卻是創作者眼中的肥美耕地,這也難怪有這麼多世界各地的藝術家選擇在此駐足。
十二之對創作的立場,始終不變
他駐足在烏布,此地是峇里島的一個文化重鎮。這一會兒,他體會到他心靈深處最渴望的出口,就是創作。

十二之作品是反映創作者的思維。(2006台北個展)
說起創作,朱鈞從不為了展出而創作,他說:「創作並不是我的目的,創作,只是反映出我的思維罷了!」
若你站在朱鈞的藝術品前,若你細細的欣賞它的同時,你便能看到朱鈞對人生的態度、對時代的看法,也能看到他所釋放出來的信念。
他說:「我對創作的瞭解是它並不光指一個『結果』,一個做好了、完整的呈現在大眾面前的藝術品而已。其實不論我作出來的東西,它的材料是什麼,呈現出來的又是何種風貌,也許是個雕塑,也許是個木質的藝術品,但是你們會發現,我的立場從不改變。」
每每在創作時,他是沒有所謂的「概念」,若真要說是概念,那麼這概念早已在他心裡成形,他從不刻意要做出一些什麼,他手中的作品卻是那麼地自然而然的成型。
有許多好朋友笑著對他說:「朱鈞,你千萬不要告訴別人,你創作的過程,這樣,別人會抄襲的。」
朱鈞坦言他根本不在意自己的作品被人抄襲,他認為每個人都可以抄襲或學習他的作品,但是這種抄襲,僅僅只能夠限於作品的表象而已。
「若是對方學到了,可以運用,那也是好事,我無所謂。我要說的是,只有作品的內涵,才是創作者從內心出發的,這才最重要。」
是以,要學朱鈞的作品,容易;但要學他藝術品裡所包含的精神,那可不容易,因為朱鈞的思維和別人不同。
在以現今經濟導向的社會裡,每件藝術品的價錢動輒數萬元,甚至百萬元,對於這一點,朱鈞的看法是:「以一位藝術創作者來說,若努力的去創作,的確有可能為你帶來財富,但是,若以財富做為創作的目的,就好像失去了靈魂一樣,那麼,作品是永遠不會進步。」
至於作品的製作過程,由於朱鈞構思早已水到渠成,是以通常不需花太多的功夫就能完成一件作品,對此,他的看法是:「同樣的一件作品,不管你是花很短的時間把它呈現出來,或是花了很長的時間才完成,這兩種方式,都是同樣的珍貴。」
朱鈞常說自己是個隨性的人,不過提到對自己的作品,他卻有他執著的一面:

十二之藝術可以很「流行」。
2006年,他在維也納展出作品,負責的藝廊對他極為禮遇,且全力支持他,藝廊除了為他開個展,要幫他出書,大力介紹他。但是在展出期間,朱鈞發現這間藝廊的人並不是那麼的瞭解他。
朱鈞回憶著:「他們幫我『包裝』,包裝成他們認識的我,但是那個『我』,並不是真實的『我』。」
展期尚未結束,他便撤展了,那次展出,藝廊很尷尬,朱鈞也很過意不去。
由此可瞭解到朱鈞,他對自己誠實;他不違背自我,照他的說法:「我心裡,是有脾氣的。」

繁華過後

對於那次中止個展的事,朱鈞說:「我過意不去的是,我知道藝廊一定虧本,但是我又希望每一次我的個展,都能對人們有所啟發。」
退休前,朱鈞的職業是建築師,他坦言他對外界的建築並不太關心,然而,他關心整個世代,或許他曾經教過書,他很關心

十二之小憩
下一代,即使現在已不執教鞭了,但是透過朱鈞的作品,年青人仍能從中學習。他的創作觸角甚至可伸及到萬物的興盛與衰敗,因那是極佳的生命功課,也是他的靈感之一。

十二之園中野草漸離離
朱鈞的作品極多,他坦言他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時間是花在「思考」上,就當思考清楚了,能掌握了,接著他要表達某件作品時,便不需花太多的時間在製作過程上。
朱鈞極瞭解自己,他道:「我一直是『際遇』的,我沒有規劃、也不強求。從我到台灣念書開始,是際遇的,後來到美國念研究所,也是際遇的。我去美國之前,連報名費都沒有,但是我還是去做。」
「後來到美國教書,也是際遇的,我從沒拜託過人、找關係。我的一生都如此,也不曾後悔。」

從事建築多年,朱鈞在建築裡並沒有尋覓到他所想要的,當他觸及藝術創作時,這才驀然發現他找到了他想要的。對於這二者,他說明原委:建築必須受控於他人,受控於業者、投資者,甚至受控於法規的限制;但是在藝術創作中,他卻能悠遊自在,任其發揮。
他說:「現代建築,就好比玩『比腕力』的遊戲,這遊戲必須找到『著力點』。可惜,現在的社會,很多事情早已沒有著力點了,大家都在空轉。唯一的著力點便是平台、銷售、商機或量化。在數據時代的今天,人愈來愈多,但是,人都沒有了面貌。」他一語道出現今世代的現象。
朱鈞由衷希望每個人經過自己的選擇後,能找回自己的面貌。他有這種念頭,是多年前在美國普林斯頓念研究所時,LABATUT教授帶給他的影響,日後他之所以在普林斯頓大學用LABATUT教授的名字設立獎學金,便是紀念這教授,且是回饋社會。如今,他也希望他的觀念能回饋在這個時代裡。
「在這一生中,每個人都有自己想追求的東西,這東西,就好像是你的影子,它在你前面時,你拼命去追,卻永遠追不到;但是,當它在你後面時,你不想追它,它又是這麼的跟著你走。」朱鈞不僅有雙做藝術品的手,也有顆極富哲理的心。
他語重心長的補充了一句:「當一個人忘掉自己時,他才能找到自我。」

十二之站在作品前夠久,便能看見思考的脈絡。

互動
對於藝術品完成之後的展出,朱鈞有他的經驗和看法。他在東、西方都曾開過個展,2006年時,他首次在北京舉辦個展,同時那年即系列性質的在上海、維也納、台北舉辦個展。他對藝術家的生存之道,有獨到的見解:

十二之要呈現的,不只是藝術品。
他認為美國的藝術家和歐洲的藝術家,有著不同的命運:美國不像歐洲,美國沒有所謂的藝術學院,一般由藝術系畢業出來的學生,多半是到中學去教書。在美國,所謂的藝術家(文藝工作者)是自生自滅的。
至於歐洲,好的畫廊或藝廊,會出資金「養」幾個藝術家,這類藝術家,多半是已成名或小有名氣,否則便是有潛力的新秀之輩,讓藝廊敢「投資」在他們身上。藝廊或畫廊會出錢提供他們日常所需,諸如生活費之類,這讓藝術家們能安心的從事創作。
而就當藝術家要開展覽,展出他們的作品時,便必須在這家藝廊或畫廊開辦。藝、畫廊對藝術家而言,形同他們的經紀人。藝、畫廊並不強迫藝術家開個展的,期間,若藝術家遇到創作瓶頸無法創作時,也不用擔心生活或吃飯問題。
在美國,也有部分藝廊或畫廊用金錢贊助藝術家,如同歐洲。可惜美國的藝、畫廊市場已趨變質,近年來,甚至市場會產生一些現象:
有畫家生前曾被畫廊贊助,畫廊用合理的價格買下了該畫家的畫作。就當畫家過世,他的畫作仍屬畫廊時,多年後,畫家的後代卻告畫廊,雙方打起官司,結果畫廊敗訴。
另一現象是:畫家生前把畫作送給美術館,當畫家過世後,因市場炒作的關係,該畫家的畫作價錢抬高了。就當美術館賣掉該畫家的畫作以維持生存時,卻也是被畫家的家屬告,家屬認為美術館在圖利,結果也是美術館敗訴
為此,朱鈞對自己的創作品能如何存在於市面上,朱鈞有自己的想法:他的每一個創作品都做兩件,一件是可賣給外界的,另一件則是存於自己的手上。若賣掉的那件被外界炒作價錢被抬高了,那麼,他也是得利者。至於他手上的那件,可以租給別人,它將會是一個基金會的性質。
這是朱鈞的構想,其結果如何,他不得而知。他說:「我不出名,希望有一天,別人不會炒作我的作品。」

十二之和策展人洽談事情。攝於Hsinchuang

雙贏

「我的作品,是屬於大眾的,並不是專屬於某個人的。」
他認為若是市政府想把他大型的作品放在市府裡展覽,他樂見其成,一定會借給市府,他認為這是雙方的互動。
他甚至會為此而做個小小的座檯,座檯上便擺著這大型作品的小模型,這樣,前來欣賞他作品的民眾,便可以藉此模仿他的作品。若民眾對該作品有興趣,更可進一步的有後續發展:
市政府可辦活動,讓市民有機會參與實質的創作,如此一來,便會有數百件民眾的作品湧進並遴選,這樣,市民即藉著朱鈞的作品而有機會實際的參與並製作屬於市民們自己的創作。
但看朱鈞的行事,可發現他的眼光向來不是只落在當前,他的眼光常落在事件的多年之後,一如他設計一棟建築物時,他總會把眼光推算到多年之後。
朱鈞的作品,常會是一組組的,如此可擺放在不同的社區裡展示,這樣,社區與社區之間藉著他的作品,也可有民眾自己的創作品,且這種社區間會產生良性競爭,這種競爭,沒有輸贏,但會帶動藝術品的創作風氣。
「這些都僅僅是我的構想。」他道。

若要講到「雙贏」的做事方法,朱鈞不只運用在他的創作上。那次他在烏布找房子,找到了一間他喜歡的房子時,他對屋主說:

十二之雙贏!
「我借錢給你,你幫我找人蓋個小小的庭園,你把房租降低租給我,你並不吃虧,因為這樣,你以後是會有兩間房子的收入。」屋主答應了。
朱鈞做事,常以「雙贏」的模式思考事情,這樣,雙方都受其益。

十二之10  充電與沉澱,是可以同時進行的。